年开展“最美标兵”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提出的“大力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推动全区各级干部和党员群众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展现风采,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按照藁办字[]2号《关于在全区开展“亮出成绩单,大家来评判”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在全区开展“最美标兵”评选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创一流、当表率、弘扬正能量。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决策部署和我区重点任务,拉高对标点、提振精气神、凝聚正能量,把全区各级干部的精力引导到干事创业上来,把党员群众的智慧凝聚到促进发展上来,通过“三亮三比”活动(亮目标、亮工作、亮成绩;在评判中比水平、比干劲、比成效),在全区各行各业掀起评先进、树先进、学先进的热潮,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区、品质藁城”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活动时间
年3月-12月
三、具体内容
1.最美天使。推选对象为长期在医疗卫生战线工作,业务精湛,医德高尚,对患者耐心细致、认真负责,尤其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奋战一线表现突出的,服务基层,群众满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道德引领和救死扶伤精神的医护人员。(承办单位:区卫健局)
2.最美园丁。推选对象为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治学严谨、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成绩突出,深受学生喜爱,有较高社会声誉的在职教师。(承办单位:区教育局)
3、最美调解员。推选对象为公道正派、兢兢业业、乐于奉献、不计个人名利得失,热心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高的法律政策水平、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和较强的调解技能。围绕我区平安建设任务,攻坚克难,调处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卓有成效。年调解成功率、履行率高,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为推动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调解员。(承办单位:区司法局)
4.最美基层干警。推选对象为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无私奉献、群众满意,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长期在基层一线执勤岗位和服务窗口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公正公开执法,严格廉洁自律,热心服务群众,具有感人故事或突出事迹,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口碑的政法干警。(承办单位:区政法委)
5.最美环卫工。推选对象为长期工作在环卫清扫一线,工作认真负责,任务区域干净整洁,吃苦耐劳,细致周到,日常工作中心灵美、肯付出,社会认可的环卫工人。(承办单位: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6.最美农技人。推选对象为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推广了多项农业关键技术,常年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服务,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得到本地农业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农民群众等各方面的普遍认可,事迹感人。(承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7.最美志愿者。推选对象为以自己的行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故事,为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与文明城创建、卫生城创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等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做出重要贡献的志愿者。(承办单位:区文明办)
8.最美创业者。推选对象为政治素质过硬,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勇于创业创新,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带动城乡劳动者就业效果明显,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和谐,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的创业者。(承办单位:区工商联)
9、最美巾帼标兵。推选对象为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弘扬“四自”精神,积极响应妇联系统号召,具有创新创优意识和行动,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创造一流业绩;组织发动妇女参与乡村振兴,推动农村妇女发展产业、创业就业、为推动经济发展、行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承办单位:区妇联)
10、最美科技人才。推选对象为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科学普及与传播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从事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的科技人员。(承办单位:区工信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3月)
印发《年开展“最美标兵”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评选展示工作方案,有关部门要制作宣传标语、条幅、海报等,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
(二)评选展示阶段(年4-11月)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一线,在教育教学,医疗卫生、城建城管、服务窗口、公检法司、工商企业、农业农村等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条战线,广泛开展“最美园丁”“最美天使”“最美调解员”“最美环卫工”“最美创业者”等十大标兵评选活动,每项标兵评选10名,共名。教育局、卫健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政法委、人社局、妇联等党委(党组),要把开展“最美标兵”评选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提振士气、干事创业的重大举措,列入党委(党组)重要日程,与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起来,与提升工作效能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员参与创建,人人争当一流,确保标兵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各系统党委(党组)评选最美标兵典型,要把晒出成绩、展现干劲、大家公认作为评选活动的基本原则,让业绩说话,让群众发声,确保评选出的先进典型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在基层职工和服务对象中形成共鸣。11月底,各承办单位从报名推荐的典型中筛选出区级“最美标兵”上报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将择优向市委宣传部推荐。
(三)亮晒宣传阶段(年11-12月)
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要进行宣传表彰。区委、区政府将廉州路打造成“荣誉一条街”,各系统评选出的先进典型,在“荣誉一条街”亮照片、晒事迹,长期公开公示,树立榜样标杆。各单位要在规定位置按要求设立“荣誉墙”,晒出先进典型成绩,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对标先进,努力比学赶超。向父母、孩子所在单位、社区、学校发贺信、提高典型荣誉感。区融媒体中心综合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先进、争当优秀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增强参与度。各单位要将岗位标兵评选活动列入党委(党组)重要日程,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评选领导小组、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3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到宣传部(房间)。各单位按时间和要求开展评选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良好氛围,扩大知名度。宣传部将定期召开“最美标兵”评选活动调度会,就活动进展进行通报,及时宣传评选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并在藁城电视台、《新藁城》长期刊播,迅速掀起评先进、树先进、学先进的热潮,形成人人激情干事,事事争创一流的良好局面。
(三)各类先进典型申报要求。各单位务必于年12月1日前,将评选的最美标兵《推荐表》(加盖公章),上报区委宣传部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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