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伢以前长期腹胀和便秘,严重时还会呕吐。现在怀孕,胀气和便秘更加严重了,吃水果和蔬菜都不管用。
怎么办?
妊娠与便秘的患病率较高有关,在一个系统回顾中估计患病率介于11%和35%之间。
治疗方法取决于便秘为原发还是继发(如药物诱发的便秘、妊娠、帕金森病等)。继发性病因应该得到适当的治疗。药物诱发便秘的初始治疗第一步即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停用相关药物。
孕妇的便秘通过纤维素和泻药治疗,并考虑停用铁补充剂。
原发性便秘的初始治疗方法取决于症状表现为急性便秘(3个月)还是慢性(3个月)。
不管病因如何,慢性便秘的初始治疗重点在于饮食和生活方式调节,保证足够的纤维摄入量和饮食调节。如果便秘持续存在,同时应考虑寻找潜在病因。
对于生活方式和饮食调节治疗无效的患者,泻药是药物治疗的主体,同时也是长期治疗方法。
容积性泻药和/或粪便软化是首选的一线治疗。
主诉粪便干结和排便费力的患者,可首选粪便软化剂而非容积性泻药。
便秘发作间隙偶有排稀便的患者则首选容积性泻药。
一项双盲随机对照研究已证实:西梅干与车前子(卵叶车前果壳)同样可以改善便秘症状。
如果治疗至少6周后临床无效(临床有效定义为患者对排便习惯和相关症状满意)并且排除协同障碍,可以考虑应用渗透性泻药,如乳果糖、聚乙二醇化合物(聚乙二醇)、或含镁泻药。一项荟萃分析表明,在改善每周排便次数、粪便形状、腹痛缓解和其它物品需求等方面,聚乙二醇比乳果糖效果更好。
通常应尽可能使用单一种类的泻药。
渗透性泻药治疗至少6周后症状持续的患者应该使用刺激性泻药(口服)治疗。刺激性泻药,如番泻叶或比沙可啶可用做其他种类泻药的补救泻药(如果患者3天未排便应服用)。
也可以在此阶段考虑应用鲁比前列酮和利那洛肽。这些药物通常用做单一疗法而不与其他泻药联合使用。不建议妊娠的患者使用此类药物。
灌肠剂、栓剂和手法助便排便一般不推荐用于慢性便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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